某新建综合楼工程,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下l 层,地上10 层,建筑檐口高度

admin2022-08-02  32

问题 某新建综合楼工程,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下l 层,地上10 层,建筑檐口高度45m,某建筑工程公司中标后成立项目部进场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一: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安排,施工高峰期现场同时使用机械设备达到8 台,项目土建施工员仅编制了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报送给项目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认为存在多处不妥,要求整改。事件二:施工过程中,项目部要求安全员对现场固定式塔吊的安全装置进行全面检查,但安全员仅对塔吊的力矩限制器、爬梯护圈、小车断绳保护装置、小车断轴保护装置进行了安全检查。事件三:公司例行安全检查中,发现施工区域主出入通道口处多种类型的安全警示牌布置混乱,要求项目部按规定要求从左到右正确排列。事件四:监理工程师现场巡视时,发现五层楼层通道口和楼层临边堆放有大量刚拆下的小型钢模板,堆放高度达到l.5m,要求项目部立即整改并加强现场施工管理。事件五:公司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OJ 59--2011 对现场进行检查评分,汇总表总得分为85分,但施工机具分项检查评分表得零分。问题:1、事件一中,存在哪些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2、事件二中,项目安全员还应对塔吊的哪些安全装置进行检查(至少列出四项)?3、事件三中,安全警示牌通常都有哪些类型?各种类型的安全警示牌按一排布置时,从左到右的正确排列顺序是什么?4、事件四中,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OJ 80--1991,对楼层通道口和楼层临边堆放拆除的小型钢模板的规定有哪些?5、事件五中,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确定该次安全检查评定等级,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1、事件一中的不妥之处和相应理由分别如下:
不妥之一:仅编制了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理由:根据相关规定,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在 5 台以上,应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不妥之二:由项目土建施工员编制;
理由:根据相关规定,应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
2、项目安全员还应检查塔吊的安全装置有:①起重量限制器;②回转限位器;③超高限位器;④变幅限位装置(或小车行走限位、终端止挡装置);⑤卷筒保险(或卷筒钢丝绳防脱装置);⑥吊钩保险(或吊钩防脱钩装置);⑦紧急断电开关。
3、(1)安全警示牌类型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
(2)安全警示牌从左到右的正确排列顺序:警告、禁止、指令、提示。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1991 规定:通道口严禁堆放任何物件,拆下的小型钢模板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 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 Im。
5、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该次安全检查评定等级确定为不合格;
理由:施工机具分项检查评分表得 O 分(或有一个分项检查评分表得 O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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