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博物馆工程,省政府将其列入2015年重点工程项目。招标人考虑到工程技术难度较

admin2022-08-02  59

问题 某省博物馆工程,省政府将其列入2015年重点工程项目。招标人考虑到工程技术难度较大,结构类型复杂,一般的施工企业难以胜任,于是便决定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招标,并于2015年3月10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共5家施工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5家企业均接受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人分别安排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A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有关报价中有明显的计算错误;投标人B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有2个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否决A投标人和B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最终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并依法将基坑工程分包给某专业分包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施工总承包单位督促专业分包单位编制了基坑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专业分包单位根据论证报告补充、完善专项施工方案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组织实施。事件2:土方开挖至设计标高时,项目总工组织监理单位采用钎探法进行基坑验槽。因设计文件无具体规定,打钎深度为2.4m,钎点间距为1.8m。经钎探发现基坑内局部存在软弱下卧层,项目总工召开现场会议,经研究决定采取灌浆补强。事件3:验收时发现某柱混凝土强度不满足要求,经调查发现是由于混凝土原材料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拌制混凝土时投料计量有误等原因导致。施工单位为此采取了“拌制混凝土所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定;配制混凝土必须按质量比计量投料且计量要准确”等防治措施。【问题】1.请指出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2.事件1中,指出不妥之处并给出正确做法。3.事件2中,指出不妥之处并给出正确做法。4.事件3中,混凝土强度不满足要求的原因及防治措施还有哪些(至少各指出3项)?

选项

答案

解析 1.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有:
(1)招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邀请招标不妥。
因为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对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宜公开招标的,要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方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
(2)招标人分别安排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不妥。
根据规定,招标人不得组织部分或单个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3)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A的投标文件不妥。
因为根据规定,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的(属于微小偏差),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做出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
2.事件1中的不妥之处有:
(1)专业分包单位组织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不妥。
正确做法为: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
(2)补充、完善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组织实施不妥。
正确做法为:补充、完善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由专业分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审批后组织实施。
3.事件2中的不妥之处有:
(1)项目总工组织基坑验槽不妥。
正确做法为: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基坑验槽。
(2)只有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参加基坑验槽不妥。
正确做法为: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参加基坑验槽。
(3)设计文件无具体规定时,钎点间距为1.8m不妥。
正确做法为:当设计文件无具体规定时,钎点间距应按纵横间距1.5m的梅花形布置。
(4)项目总工召开现场会议,经研究决定采取灌浆补强软弱下卧层不妥。
正确做法为:如有异常部位,要会同勘察、设计等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4.混凝土强度不满足要求的原因还有:
(1)拌制混凝土时没有法定检测单位提供的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告;
(2)操作中未能严格按混凝土配合比进行规范操作;
(3)混凝土搅拌、运输、浇筑、养护不符合规范要求。
混凝土强度不满足要求的防治措施还有:
(1)必须按法定检测单位发出的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告进行配制;
(2)混凝土搅拌必须采用机械搅拌,加料顺序为粗骨料—水泥—细骨料—水,并严格控制搅拌时间;
(3)混凝土的运输和浇捣必须在混凝土初凝前进行;
(4)控制好混凝土的浇筑和振捣质量;
(5)控制好混凝土的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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