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承担

admin2022-08-02  30

问题 在建工程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承担连带责任。该责任在债的产生根据中属于( )之债。A.侵权B.合同C.无因管理D.不当得利

选项 A.侵权
B.合同
C.无因管理
D.不当得利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债的产生根据。债的四种来源中,侵权之债在建设领域中有许多典型案例。侵权之债。《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jzgc/212966.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