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公司发生以下事件待处理:职工李某因工负伤而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王某因偷窃自行

admin2022-08-02  19

问题 某建筑公司发生以下事件待处理:职工李某因工负伤而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王某因偷窃自行车一辆而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职工徐某因与他人同居而怀孕;职工陈某被派往境外逾期未归,经多次催告后,仍没有回来;职工张某因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判刑。这些事件中,建筑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有()A、李某B、王某C、徐某D、陈某E、张某

选项 A、李某
B、王某
C、徐某
D、陈某
E、张某

答案 DE

解析 《劳动法合同》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选项A、C符合以上情形。职工王某虽然犯罪,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但用人单位不得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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