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确定了中标人,业主和中标人签订了单价合同。合同内容包

admin2022-08-02  47

问题 某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确定了中标人,业主和中标人签订了单价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六项分项工程,其分项工程工程量、费用和计划作业时间,见表5.1。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等总价措施项目费用6万元,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用10万元,暂列金额8万元;管理费以分项工程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数,费率为10%;利润与风险费以分项工程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与管理费之和为计算基数,费率为7%:规费以分项工程、总价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之和为计算基数,费率为6%:税金率为3.5%;合同工期为8个月。表5.1分项工程工程量、费用和计划作业时间明细表有关工程价款支付条件如下:(1)开工前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分项工程费用(含相应的规费和税金)的25%作为材料预付款,在开工后的第4-6月分三次平均扣回;(2)安全文明施I等总价措施项目费用分别于开工前和开工后的第1个月分两次平均支付,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用在第1--5个月分五次平均支付;(3)业主按当月承包商已完工程款的90%支付(包括安全文明施工等总价措施项目和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4)暂列金额计入合同价,按实际发生额与工程进度款周期支付;(5)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款的3%,竣工结算月一次扣留。工程施工期间,经监理人核实的有关事项如下:(1)第3个月发生现场签证计日工费用3.0万元;(2)因劳务作业队伍调整使分项工程C的开始作业时间推迟1个月,且作业时间延长1个月;(3)因业主提供的现场作业条件不充分,使分项工程D增加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为6.2万元,作业时间不变;(4)因设计变更使分项工程E增加工程量120m2(其价格执行原综合单价),作业时间延长1个月;(5)其余作业内容及时间没有变化,每项分项工程在施工期间各月匀速施工。【问题】1.计算本工程的合同价款、预付款和首次支付的措施费。2.计算3、4月份已完工程价款和应支付工程进度款。3.计算实际合同价款、合同价增加额及最终施工单位应得工程价款。

选项

答案

解析 正确答案是
1.合同价款=(43.16+6+10+8)×(1+6%)×(1+3.5%)=73.681(万元);
预付费=43.16×(1+6%)×(1+3.5%)×25%=11.838(万元);
首付的措施费=6×50%×(l+6%)×(l+3.5%)×90%=2.962(万元)。

2.3月份完成工程款=[3.6/3+10.08/4+6.2×(1+10%)×(l+7%)/4+10/5+3]×(1+6%)×(1+3.5%)=11.568(万元);
3月份应支付工程进度款=11.568×90%=10.411(万元);
4月份完成工程款=[8.8/4+10.08/4+6.2X(1+10%)×(l+7%)/4+8.28/4+120×0.023/4+10/5]×(1+6%)×(1+3.5%)=12.402(万元);
4月份应支付工程进度款=12.402×90%-11.838/3=7.216(万元)。

3.实际合同价=[43.16+120×0.023+6.2×(1+10%)×(1+7%)+6+10+3]×(1+6%)×(1+3.5%)=79.230(万元);
增加额=79.230-73.681=5.549(万元);
最后施工单位所得工程款=79.230×(1—3%)=76.853(万元)。

解析
1.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合同价款、预付款、施工措施贽的计算。题目对工程价款的规定第(4)条要求把暂列金额列入合同价,故合同价款计算基数:分项工程费用+总价措施项目费+暂列金额;题目中给出“规费以分项工程、总价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之和为计算基数,费率为6%;税金率为3.5%”。故应有合同价款=(分项工程费用+总价措施项目费+暂列金额)×(1+规费费率)×(1+税金率)。題目中指出:开工前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分项工程费用(含相应的规费和税金)的25%作为材料预付款,故预付款=分项工程费用×(1+规费费率)×(1+税金率)。措施项目费也要在合同中约定按一定数额提前支付以便承包商有效采取相应的措施。但应注意,提前支付的措施项目费用与工程预付不同,富于合同价款的一部分,应按支付合同款的约定方式支付,首次支付的措施费=措施项目费×(l+规费费率)×(1+税金率)×首次支付率×90%=6×(1+6%)×(1+3.5%)×50%×90%=2.962(万元)。

2.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每月已完工程价款和应支付工程进度款的计算。此计算需要详细的考虑每个月完成的工程价款,将其列出。对于3月份,根据表5-1,其中因劳务作业队伍调整使分项工程C的开始作业时间推迟了一个月,故3月C工程还未开始,不计入。因此3月份完成的分项工程有A的1/3和D的1/4,同时3月份发生现场签证计日工费用3.0万元,分项工程D増加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为6.2万元,都应考虑进去。对于4月份,根据支付条件的第(3)条,应支付工程进度款=已完工程价款×90%。根据表5-1,4月份完成的分项工程有C的1/4、D的1/4和E的1/4,此处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有关事项中的第(2)、(4)条,分项工程C、E的作业时间延迟了一个月,故C、E都是四个月才完成的。同时分项工程E增加了工程量120m2,分项工程D增加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为6.2万元,还需考虑两者的费用增加。根据支付条件的第(1)条,4月份应付工程进度款还需考虑预付款在4?6月平均扣回,故应减去预付款的1/3。

3.本案例第3问主要考查实际合同价和单位所得工程款的计算。实际合同价应在原有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基础上,同时考虑工程费用的增加:包括第三个月发生现场签证计日工费用3.0万元;分项工程D增加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为6.2万元;因涉及变更使分项工程E增加工程量120m2。合同增加额=实际合同价-合同价款。根据支付条件的第(5)条,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款的3%,最终施工单位应得工程价款应当为实际工程价款减去工程质量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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