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欲外出打工,将其电视机委托好友乙保管。乙未经甲同意,在甲外出打工期间,将该电

admin2022-08-02  18

问题 村民欲外出打工,将其电视机委托好友乙保管。乙未经甲同意,在甲外出打工期间,将该电视机谎称为己所有卖给丙,在丙支付合理的、相应的价款的同时将电视机交付于丙。关于这一事例,下列表述中,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有()。A.甲无权要求丙返还该台电视机B.丙享有该台电视机的所有权C.由于乙无权处分该台电视机,所以在甲不予追认时,乙处分行为无效,丙不能获得该台电视机的所有权D.甲丧失对该台电视机的所有权,并有权请求乙赔偿损失E.甲丧失对该台电视机的所有权,且无权请求乙赔偿损失

选项 A.甲无权要求丙返还该台电视机
B.丙享有该台电视机的所有权
C.由于乙无权处分该台电视机,所以在甲不予追认时,乙处分行为无效,丙不能获得该台电视机的所有权
D.甲丧失对该台电视机的所有权,并有权请求乙赔偿损失
E.甲丧失对该台电视机的所有权,且无权请求乙赔偿损失

答案 ABD

解析 2022 / 2021教材P15
表见代理部分。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权代理,但由于行为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民法典》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本题目中,丙为善意第三人,与乙签订的合同有效。丙享有该台电视机的所有权,甲无权要求丙返还该台电视机,但是,甲有权请求乙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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