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有争议的,根据《施工合同法律解释二》相关规定,人民法院认

admin2022-08-02  51

问题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有争议的,根据《施工合同法律解释二》相关规定,人民法院认定开工日期的正确依据是指( )。A.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B.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C.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D.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E.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提前进场施工的,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

选项 A.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
B.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
C.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
D.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
E.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提前进场施工的,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

答案 ABD

解析 开工日期争议确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发出开工通知,亦无相关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应当综合考虑开工报告、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载明的时间,并结合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的事实,认定开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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