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发生事故后的“四不放过” 处理原则,其具体内容如下: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 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 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