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公司首次进入某省施工,为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项目经理决定暗自修改水泥混凝土

admin2022-08-02  20

问题 某建筑公司首次进入某省施工,为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项目经理决定暗自修改水泥混凝土的配合比,使得修改以后的混凝土强度远远高于原配合比的混凝土强度,项目经理部也愿意承担所增加的费用。这个决定的实施(  )。 A. 违反了依法承揽工程的责任B. 违反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的责任C. 违反了按图施工的责任D. 违反了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的责任

选项

答案 C

解析 C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项目经理将水泥混凝土的强度进行了更改,不论更改后的强度高于还是低于原来的强度,都违反了按图施工的责任。所以C项正确。

A项:《建筑法》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所以A项错误。

B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项目经理更改后的质量要高于更改前,所以并未违反质量保证体系的责任。所以B项错误。

D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jzgc/17771.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