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招标工程原合同约定 2018 年 1 月 31 日竣工,因承包商采购的材料未能

admin2022-08-02  33

问题 某招标工程原合同约定 2018 年 1 月 31 日竣工,因承包商采购的材料未能及时到货导致工期延误至 2018 年 3 月 14 日竣工。而在 2018 年 3 月 1 日由于新的法规实施,导致业主额外支付了 300 万元税金。则关于这 300 万元的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A.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了工期延误,增加的 300 万元应由承包人承担B.工期延误是承包人原因,但增加的 300 万元是应由于政策法规变化,应由业主方承担C.工期延误是承包人原因,但增加的 300 万元是应由于政策法规变化,应由双方共同承担D.增加的 300 万元是由于政策法规变化造成的,不是承包商的原因,应由业主方承担

选项 A.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了工期延误,增加的 300 万元应由承包人承担
B.工期延误是承包人原因,但增加的 300 万元是应由于政策法规变化,应由业主方承担
C.工期延误是承包人原因,但增加的 300 万元是应由于政策法规变化,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D.增加的 300 万元是由于政策法规变化造成的,不是承包商的原因,应由业主方承担

答案 A

解析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所以期间发生的变故应有承包人承担。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jzgc/175552.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