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有违反本条例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行为或者在用的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紧急情况下需要采取紧急处理措施的,应当随后补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