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但有下列情形的,劳动者可以立即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故选项A、E属于可以立即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