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日,某开发商将自己名下唯一的财产一处不动产以赠予的形式让给自己的

admin2022-08-02  4

问题 2007年1月1日,某开发商将自己名下唯一的财产一处不动产以赠予的形式让给自己的关联公司,2010年1月1日,开发商的债权人建筑公司(开发商长期拖欠建筑公司工程款项)知道了该转让行为,则建筑公司的撤销权截止于(  )。A. 2009年1月1日B. 2008年1月1日C. 2012年1月1日D. 2011年1月1日

选项

答案 D

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本题中,开发商无偿转让其不动产的行为损害了建筑公司的债权,建筑公司可以行使撤销权。2007年1月1日开发商转让其房产,2010年1月1日建筑公司知晓,因此,依据上述规定,建筑公司应自2010年1月1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即到2011年1月1日截止。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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