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建筑公司于2012年3月10日组成一个联合体去投标,在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

admin2022-08-02  12

问题 甲、乙两建筑公司于2012年3月10日组成一个联合体去投标,在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遭遇建设单位索赔,各自承担索赔额的50%。2013年6月22日,甲建筑公司施工部分出现质量问题,建设单位索赔80万元。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由于是甲公司的原因导致,故建设单位只能向甲公司主张权利B. 因约定各自承担50%,故乙公司只应当向建设单位承担40万元的赔偿责任C. 如果建设单位向乙公司主张,则乙公司应先对80万元索赔额承担责任D. 只有甲公司无力承担,乙公司才应先承担全部责任

选项

答案 C

解析 《招标投标法》规定,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承担了责任的一方,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ACD项:本题中,甲乙属于联合体中标,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建设单位可以要求甲或乙单独承担也可以要求甲乙共同承担。所以C项正确,AD项错误。

B项:甲乙之间的协议属于甲乙内部的约定,不对外产生效力。乙全部承担80万元赔偿后,可单独找甲按照协议偿付40万元。所以B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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