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关于提出索赔期限的

admin2022-08-02  54

问题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关于提出索赔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有( )。A、若承包人按约定接受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视为无权再提出任何索赔要求B、若承包人按约定接受竣工付款证书后,被视为无权再提出在工程接受证书颁发前的索赔C、若承包人按约定的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只限于提出工程接受证书后发生的索赔D、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应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为止E、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是竣工结算后28天内

选项 A、若承包人按约定接受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视为无权再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B、若承包人按约定接受竣工付款证书后,被视为无权再提出在工程接受证书颁发前的索赔
C、若承包人按约定的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只限于提出工程接受证书后发生的索赔
D、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应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为止
E、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是竣工结算后28天内

答案 BCD

解析 2022教材P283        / 2021教材P279
“提出索赔的期限1.承包人按“竣工结算审核”条款约定接收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视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2.承包人按“最终结清”条款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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