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煤矿改扩建项目施工进入井下巷道施工期,某矿建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东翼轨道大巷施工

admin2022-08-02  36

问题 一煤矿改扩建项目施工进入井下巷道施工期,某矿建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东翼轨道大巷施工任务。大巷沿煤层底板下8m岩层布置,巷道穿越普氏系数f=4~6的砂岩;巷道断面采用三心拱,掘进断面宽度3500mm,高度3000mm;锚网喷加锚索支护。改扩建项目设计、施工以原矿井几年前编制的《矿井生产地质报告》为依据,并确定了矿井瓦斯等级为高瓦斯。扩建井田范围内煤层埋藏较浅,早年私挖乱采影响严重。项目经理部根据设计图纸和地质资料编制了该大巷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采用钻眼爆破一次成巷法施工,选用两臂凿岩台车钻眼,配重型导轨式液压凿岩机;ZCY100R侧卸式装岩机装岩,胶带转载机转载.矿车运输出矸。掘进采用直眼掏槽,眼深2500mm,所有炮眼落在同一深度,周边眼眼口布置在轮廓线内50mm的位置.眼底落在轮廓线上;雷管选用1~5段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炸药为二级煤矿许用乳化炸药。针对该巷道的防治水工作,项目经理部按照有掘必探的原则制定了探水方案,利用凿岩台车上凿岩机采用接长钎杆的方法进行探水作业,钎杆接长到5m,钻凿3个探水孔,探水钻孔布置在断面中央,分别朝向巷道正前方和侧前方,成扇形布置。在施工到地质报告预计断层位置的200m前,工作面出现顶板开裂、淋水增大、岩帮渗水等现象,项目技术负责人检查后安排了探水,并布置一台小型潜水泵用来排除工作面积水和应对探水过程中巷道的涌水。在探水作业未发现有大的涌水后,负责人安排继续施工,结果放炮后揭露出一条地质报告未标明的断层,断层沟通上层老空区积水,引发透水事故,致巷道被淹,2名矿工遇难,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60万。【问题】1.轨道大巷主要施工设备配置存在哪些不妥之处?说明理由并给出合理的配置方案。2.钻眼爆破作业存在哪些不妥之处?说明正确的做法。3.导致本项目施工发生透水淹巷事故的原因有哪些?4.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说明透水安全事故的等级及判别依据。该事故应由哪一级机构负责调查?事故调查组应由哪些人员组成?

选项

答案

解析 1.不妥之处:台车配侧卸装岩机综合机械化作业线。 理由:断面过小,台车配侧卸装岩机综合机械化作业线适合12m2以上巷道。ZCY100R型侧卸式装岩机要求巷道高度最小3.7m,巷道高度不适合。
合理的配置方案:配套宜选择凿岩台车配耙斗装岩机或其他小型装载机。
2.不妥之处:炸药选择二级煤矿许用炸药不符合。
理由: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炸药应选择安全等级三级以上炸药。
不妥之处:所有炮眼深度一致。
理由:炮眼布置掏槽眼应比辅助眼、周边眼加深200~300mm。
不妥之处:周边眼布置不合适。
理由:周边眼口应布置在轮廓线上,眼底落到轮廓线外50mm左右。
3.导致本项目施工发生透水淹巷事故的原因有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不准、探水做法错误造成探水结论不正确、工作面排水能力不足、抗灾能力不足。
4.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本次事故应确定为较大事故。死亡2人属一般事故但经济损失超过了1000万所以应按1060万定事故等级。
事故调查应由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有关部门组织调查。
调查组成组成人员应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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