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炸礁工程,签订施工合同后项目部组织了相应的耙吸船、炸礁船、抓斗船等

admin2022-08-02  46

问题 背景资料某炸礁工程,签订施工合同后项目部组织了相应的耙吸船、炸礁船、抓斗船等进场施工,发现该施工河段属于2 个海事局共同管辖,在办理了各种相应的手续后,于合同规定日期正常开工。在节日的安全大检查中,发现了如下一些问题:①项目部尚未制订防护性安全技术措施;②发现作业船上有船员就餐时饮酒;③发现在船上的生活区内有船员穿拖鞋行走;④发现存储炸药的仓库没有炸药进出台帐;⑤炸礁船的水上安全标志不醒目,夜间警示灯光不足。监理工程师对上述问题要求项目部立即整改。问题:在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后,项目部通过监理向业主提出了支付相应的安全措施费的要求,这是否可行?为什么?

选项

答案

解析 施工单位的要求不合理,投标费用中应该已经包括了安全标志及警示灯船的费用,施工
作业期间配置安全标志及警示灯船是施工单位的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jzgc/158135.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