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企业在南方某地通过投标承接一港口的堆场和道路工程,工期140d,造价 21

admin2022-08-02  21

问题 某施工企业在南方某地通过投标承接一港口的堆场和道路工程,工期140d,造价 2100万元,工程质量标准为优良,履约保证金210万元,保修期1年。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在施工单位开工后3日内,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10%的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进度款支付至97%,余下的3%为质保金。问题:(1)施工单位按规定开工,施工1个月后,由于建设单位的资金周转问题,一直未向施工单位支付预付款。施工单位在发出催款通知10日后,暂停施工。施工单位是否构成违约行为?停工损失可否向建设单位索赔?(2)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监理提交了工程量和请求支付报表,监理在一周后,通知施工单位工程量计算有误,应按经监理核算后的工程量支付。施工单位是否能够坚持按照原报表的工程量支付?(3)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务,并通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提出本工程有1年保修期,履约保证金210万元应在保修期结束后退还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的要求是否合理?应如何理解?

选项

答案

解析 (1)施工单位没有违约行为,停工损失可以向建设单位索赔。
(2)施丁单位可以要求按照原报表的工程量支付。因为监理应在收到报表后3d内审核签认,逾期则可视为已被监理确认。
(3)建设单位的要求不合理。履约保证金的期限应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截止日期。 3%的质保金才是1年保修期的责任担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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