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调查分房屋调查和房屋用地调查两项,房产调查重点为房屋调查。具体如下:
(1)房屋调查的内容包括:房屋坐落、产权人、产别、层数、所在层次、建筑结构、建成年份、用途、墙体归属、权源、产权纠纷和他项权利等基本情况以及绘制房屋权界线示意图。
(2)房屋用地调查的内容包括:用地的坐落、产权性质、等级、税费、用地人、用地单位所有制性质、使用权来源、四至、界标、用地用途分类、用地面积和用地纠纷等基本情况以及绘制用地范围示意图。
2.按照管理的需要形成的房产图分为房产分幅平面图、房产分丘平面图和房屋分户平面图。具体内容:
(1)分幅图应表示的基本内容。控制点、行政境界、丘界、房屋、房屋附属设施和房屋围护物以及与房地产有关的地籍地形要素和注记。
(2)分丘图上应表示的内容。除表示分幅图的内容外,还应表示房屋权界线、界址点点号、窑洞使用范围、挑廊、阳台、建成年份、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墙体归属和四至关系等各项房地产要素。
(3)分户图应表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房屋权界线、四面墙体的归属和楼梯、走道等部位以及门牌号、所在层次、户号、室号、房屋建筑面积和房屋边长等。
3.提交成果资料内容如下:
(1)房产测绘技术设计书;
(2)成果资料索引及说明;
(3)控制测量成果资料;
(4)房屋及房屋用地调查表、界址点坐标成果表;
(5)图形数据成果和房产原图;
(6)技术总结;
(7)检查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