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路工程,与建设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 16 周,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施

admin2022-08-02  36

问题 某公路工程,与建设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 16 周,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时间单位:周)。各工作均按匀速施工,施工单位的报价单(部分)见下表:工程施工到第四周时进行进度检查,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A 工作已经完成,但由于设计图局部修改,实际完成的 840m3,工作持续时间未变。事件二:B 工作施工时,遇到异常恶劣的气候,造成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损坏和施工人员的窝工,损失 1 万元,实际只完成估算工程量的 25%。事件三:C 工作为检验检测配合工作,只完成估算量的 20%,施工单位实际发生检验配合工作费用 5000 元。事件四:施工中发现地下文物,导致 D 工作尚未开始,造成施工单位自有设备闲置 4 个台班,台班单价 300 元/台班、折旧费 100 元/台班。施工单位进行文物现场保护的费用为 1200元。【问题】1.根据第 4 周末的检查结果,逐项分析 BCD 三项工作的实际进度对工期的影响,并说明理由。2.若施工单位在第 4 周末就 BCD 出现的进度偏差提出工程延期的要求,应批准工程延期多长时间?为什么?3.施工单位是否可就事件二、四提出费用索赔?为什么?可以获得的索赔费用是多少?4.事件三中 C工作发生的费用如何结算?5.前 4 周施工单位可得到的结算款为多少元?

选项

答案

解析 1.B 工作拖后1 周,不影响工期,因B 工作总时差为1 周。
C 工作拖后1 周,不影响工期,因C 工作总时差为3 周。
D 工作拖后2 周,影响工期2 周,因D 工作总时差为0(或D 工作为关键工作)。
2.答:批准工程延期2 周。理由:施工中发现地下文物造成D 工作拖延,不属于施工单位责任,属于建设单位的责任。
3.答:(1)事件二不能索赔费用,因异常恶劣天气造成的施工单位施工机械损坏和施工人员窝工的损失不能索赔,属于客观原因引起的延误(即不可抗力),不能得到费用补偿。
(2)事件四可以索赔,因施工中发现地下文物属于非施工单位原因,属建设单位责任。
(3)可获得的索赔费用为4 台班×100 元/台班+1200 元=1600 元。
4.不予结算,因施工单位对C 工作的费用没有报价,故认为该项费用已分摊到相应项目中。
5.答:施工单位可得到的结算款:
A 工作:840m3×300 元/m=252000 元
B 工作:1200m3×25%×320 元/m3=96000 元
D 工作:4 台班×100 元/台班+1200 元=1600 元
合计:252000+96000+1600=349600 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jzgc/151582.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