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南段河道疏浚工程,疏浚河道总长约5km,设计河道底宽150m,边坡1:4,底高

admin2022-08-02  28

问题 临南段河道疏浚工程,疏浚河道总长约5km,设计河道底宽150m,边坡1:4,底高程7.90~8.07m。该河道疏浚工程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包含7 个分部工程(河道疏浚分为5 个分部工程,排泥场围堰和退水口各1 个分部工程)。其中排泥场围堰按3 级堤防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该工程于2012 年10 月1 日开工,2013 年12 月底完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3:河道疏浚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对某单元工程进行了质量评定,如表所示。事件4:排泥场围堰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其质量经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复核后,施工单位报本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了备案。事件5:本工程建设项目于2013 年12 月底按期完工。2015 年5 月,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対本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前,质量监督机构按规定提交了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该报告确定本工程项目质量等级为优良。问题:1、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单元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堤防工程》(SL634-2012),指出事件3 表4 中A、B、C、D 所代表的名称或数据。2、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指出事件4 中的不妥之处。3、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122-2008),事件5 中竣工验收时间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指出并改正事件5 中质量监督机构工作的不妥之处。

选项

答案

解析 1、A:主控项目;B:一般项目;C:92.0;D:合格。
2、施工单位报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备案不妥。分部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复核,项目法人认定。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由项目法人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3、事件5 中竣工验收时间不符合规定;竣工验收应在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1 年内进行。
对于河道疏浚工程,一定运行条件是指工程完成后。故应在2014 年12 月底之前进行验收。
事件5 中质量监督机构提交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确定本工程项目质量等级为优良不妥;
改正: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按有关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应当有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的明确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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