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单位投资新建办公楼,建筑面积8000㎡,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8层。招标

admin2022-08-02  11

问题 某建设单位投资新建办公楼,建筑面积8000㎡,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8层。招标文件规定:本工程实行设计、采购、施工的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土建、水电、通风空调、内外装饰、消防、园林景观等工程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组织施工。经公开招投标,A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双方采用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通用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工程合同。A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后,按照“设计、采购、施工”的总承包方式开展相关工作。根据合同约定,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为月度支付,并约定工程预付款的应付时间是开工前7d,但直到开工前第五天,建设单位仍未支付预付款。问题:1. 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通用合同示范文本具有哪些特点?2.A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工程的哪些管理目标全面负责?除交钥匙方式外,工程总承包方式还有哪些?工程总包合同管理工作包括哪些内容?3.除了月度支付方式之外,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还有哪些?对拖欠款应付利息的应付之日有何规定?

选项

答案

解析 1. 当地行政部门制定的通用合同示范文本,具有规范性、程序性、系统性、实用性、平等性、合法性,做到了内容详尽、条理清晰、责权明晰。
2.(1)A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或工期)、造价管理等目标全面负责。
(2)总承包方式还有:设计-施工总承包(D-B)、设计-采购总承包(E-P)、采购-施工总承包(P-C)、施工总承包。
(3)工程总包合同管理工作包括合同订立、合同备案、合同交底、合同履行、合同变更、争议与诉讼、合同分析与总结。
3.(1)还包括:分段支付、竣工后一次支付、双方约定的其他支付方式等。
(2)拖欠款利息应付之日的规定如下:
1)合同有约定的,利息应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2)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利息应付之日如下:
①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②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③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起。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jzgc/130205.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