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综合酒店项目建设单位与某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为本)签订施工

admin2022-08-02  27

问题 某综合酒店项目建设单位与某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为本)签订施工合同。酒店地处繁华地段,地下4层,地上10层。基于工程深基坑属于专业工程的承揽范围,总承包单位自行将深基坑的施工整体分包给某有资质的专业分包单位。深基坑专业分包单位根据现场环境及设计要求制定了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会进行讨论,其中一名专家为总承包单位的总工,建设单位由于内部开会无人参加方案讨论。讨论结束后专业分包单位按照论证后各位专家的口头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基坑坍塌造成1人当场死亡,7人重伤,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召开紧急会议,要求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并于3小时后向有关部门递交了1人死亡的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的第7天和第35天分别有1人在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施工单位没有补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按规定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等派出的相关人员组成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调查。施工单位按照事故调查组移交的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问题:1.指出深基坑分包与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指出正确做法。2.指出安全事故报告中的不妥之处,并指出正确做法。事故报告的内容有哪些?3.施工单位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做法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事故调查组还应有哪些单位派员参加?

选项

答案

解析 1.不妥之处一:总承包单位自行将深基坑的施工整体分包给某有资质的专业分包单位。
正确做法:总承包单位分包工程应该经建设单位同意或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才能将工程分包给具备资质的分包单位。
不妥之处二:专业分包组织专家论证会。
正确做法:应该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会。
不妥之处三:专家组成员中其中一名专家为总承包单位的总工。
正确做法: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不妥之处四:建设单位由于内部开会无人参加方案讨论。
正确做法: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参加。
不妥之处五:讨论结束后专业分包单位按照论证后各位专家的口头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
正确做法:专家论证会后,应当形成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者不通过的一致意见。
2.(1)不妥之处一:施工单位于3小时后向有关部门报告。
正确做法:施工单位负责人应该在接到事故报告后1小时内向事故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不妥之处二:事故发生后的第7天和第35天分别有1人在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施工单位没有续报。
正确做法:施工单位应该补报1人死亡的情况。
(2)事故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1)施工单位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不妥当;
理由:施工单位应按负有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
(2)事故调查组还应有: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参加,并邀请人民检察院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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