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拥有一幢位于市中心繁华地带的大型综合楼,有商业、办公和住宅多种类型物业,该

admin2022-08-02  36

问题 甲公司拥有一幢位于市中心繁华地带的大型综合楼,有商业、办公和住宅多种类型物业,该综合楼于2010年7月底竣工后对外出租。2012年9月,甲公司以该综合楼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委托乙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2014年7月甲公司偿还了全部银行贷款后,决定出售该综合楼六层的部分办公用房,再次委托乙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请问:两次估价的估价基本事项具体有哪些不同?估价原则有哪些不同?

选项

答案

解析 1.估价基本事项是指估价目的、价值时点、估价对象和价值类型。
(1)估价目的:第一次估价的估价目的是抵押贷款评估,第二次估价的估价目的是转让估价;
(2)价值时点:第一次估价的价值时点是2012年9月,第二次估价的价值时点是2014年7月;
(3)估价对象:第一次估价的估价对象是该综合楼整体,第二次估价的估价对象是该综合楼六层的部分办公用房;
(4)价值类型:第一次估价的价值类型是抵押价值,属于非市场价值中的谨慎价值,第二次估价的价值类型是市场价值。
2.第一次估价的估价原则中有谨慎原则,第二次估价评估的是市场价值,则其估价原则除了没有谨慎原则外,其他应遵循的原则与第一次估价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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