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企经土地拍卖取得一块约60公顷的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办理了相关规划许可,但

最全题库2022-08-02  31

问题 某房企经土地拍卖取得一块约60公顷的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办理了相关规划许可,但搁置了3年未动工建设。市政府决定依法收回该幅土地,并采纳市人大代表建议,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招商引资条件,适当增加绿地和商业用地,重新入市,尽快实施建设。  【问题】  试问:为落实市政府要求,市城乡规划部门应依法履行哪些工作程序?

选项

答案

解析 为落实市政府要求,市城乡规划部门应依法履行如下工作程序:
  (1)程序一:履行无偿收回该幅土地的使用权的程序,撤销行政许可。
  理由: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修正)第二十六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2)程序二:履行依法修改控规的法定程序:①组织论证修改控规的必要性;②征求规划地段内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组织听证程序;③向控规的原审批机关提出控规修改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组织编制修改方案;④涉及修改土地使用性质、增加绿地及商业用地等强制性内容的,应先修改总体规划;⑤修改方案重新按照法定程序审批,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上级政府备案;⑥重新审批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管理部门并公示。
  理由:建设项目规划与设计方案(包括修建详细规划方案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并批复后,不得随意修改或变更。确需修改或变更的。必须由相关单位或个人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由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按程序办理。规划的变更程序:①申请与受理;②公开与听证;③审查与决定;④颁发与公开。
  根据《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五十条规定,在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后,因依法修改城乡规划给被许可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因修改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如项目原已颁发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先公告撤销并收回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同时颁发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并及时将新发出的规划行政许可决定在报纸、网站、局办事窗口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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