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拾得一部手机,关于该手机的所有权,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失主赵某知道手

最全题库2022-08-02  41

问题 刘某拾得一部手机,关于该手机的所有权,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失主赵某知道手机在张某手中三年后,仍然有权向张某追回手机B.若张某明知手机系刘某拾得,但支付了合理价款,便可取得手机使用权C.若张某通过拍卖购得该手机,失主赵某为追回手机应向张某支付相关费用D.若张某获得手机系刘某无偿赠与,但因其误以为手机系刘某购买,故而张某可以取得手机所有权

选项 A.失主赵某知道手机在张某手中三年后,仍然有权向张某追回手机
B.若张某明知手机系刘某拾得,但支付了合理价款,便可取得手机使用权
C.若张某通过拍卖购得该手机,失主赵某为追回手机应向张某支付相关费用
D.若张某获得手机系刘某无偿赠与,但因其误以为手机系刘某购买,故而张某可以取得手机所有权

答案 C

解析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拾得遗失物返还原物请求权诉讼时效有2年,因此A项错误。B项拾得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另外其也不符合善意取得善意要件。D项无偿不适用善意取得。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gongwuyuan/873217.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