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7日11时07分,崇县公安局文化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花园村2

题库2022-08-02  57

问题 2019年3月17日11时07分,崇县公安局文化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花园村25号发生纠纷。接报后,所长老刘即带领民警小李、小万迅速出警。经现场了解。马某和张某是租住在同一院落的租户。事发前,马某听到有人在敲自家房门,前去开门,发现是邻居张某。张某进到马某屋内便说:“我放在屋里的手机丢了,看见你刚从我屋子里出来,是不是你拿走了”马某说:“我是刚从你屋里出来,但我没拿你手机!你不要血口喷人!”随后,两人争吵,张某一气之下拿起马某屋内的板凳,砸坏了马某的电视机。五天后,价格鉴证机构对张某损坏的电视机鉴定价值为920元。经公安机关批评教育,张某认识到了自己所犯的错误,还交代了其2018年5月10日敲诈勒索同院租户贾某500元的违法行为,后查证属实,对张某违法行为的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上,下列选项正确的有:A.对张某敲诈勒索的行为不予处罚B.对张某故意损毁财物的行为可进行调解C.对被损电视机的鉴定期限应计入本案办案期限D.张某一年内两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从重处罚

选项 A.对张某敲诈勒索的行为不予处罚
B.对张某故意损毁财物的行为可进行调解
C.对被损电视机的鉴定期限应计入本案办案期限
D.张某一年内两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从重处罚

答案 AB

解析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四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其他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张某敲诈勒索的行为超过六个月,故不予处罚,A项正确。
第一百七十八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
(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三)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对于张某误以为马某盗窃自己手机而损坏马某电视机的行为可以进行治安调解,故B项正确。
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故C项错误。
第一百六十条:违法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等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一年内因同类违法行为受到两次以上公安行政处罚的;
(五)刑罚执行完毕三年内,或者在缓刑期间,违反治安管理的。
张某的两个行为属于不同类违法行为,不需要从重处罚,故D项错误。
因此选择A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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