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的辞退是公安机关对已不具备人民警察条件,不适合在公安机关继续工作的人员,

最全题库2022-08-02  56

问题 人民警察的辞退是公安机关对已不具备人民警察条件,不适合在公安机关继续工作的人员,解除公安机关任用关系的一种人事行政管理措施。下列符合辞退的情况是(    )。A.甲民警怀孕期间不能胜任现职工作B.乙民警年终考核两年不称职C.丙民警请假无正当理由逾期10天不归D.丁民警不胜任现职又拒绝组织新安排

选项 A.甲民警怀孕期间不能胜任现职工作
B.乙民警年终考核两年不称职
C.丙民警请假无正当理由逾期10天不归
D.丁民警不胜任现职又拒绝组织新安排

答案 D

解析 人民警察辞退和不得辞退的条件,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辞退:
       (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服从其他安排的。
       (3)因所在公安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名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4)不履行人民警察义务,不遵守人民警察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公安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退:
       (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性人民警察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本题中,A选项,人民警察怀孕期间不得辞退。B选项,必须是连续两年不称职才能辞退。C请假无正当理由应是15天不归,而不是10天,因此选择D选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gongwuyuan/871096.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