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自己价值两万元的机器设备先在2021 年6 月1 日抵押给了乙,且办理了抵押

练习题库2022-08-02  38

问题 甲将自己价值两万元的机器设备先在2021 年6 月1 日抵押给了乙,且办理了抵押登记,后于7 月1日又抵押给了丙,未办理抵押登记,那么在所有的债权期限都届满时,下列关于该机器设备的清偿顺序正确的是(   )。A.乙有优先受偿权B.丙有优先受偿权C.乙、丙同时受偿D.乙、丙平均受偿

选项 A.乙有优先受偿权
B.丙有优先受偿权
C.乙、丙同时受偿
D.乙、丙平均受偿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因此,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乙有优先受偿权。
故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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