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和乙结婚后育有一子丙,因生活窘迫,甲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50万作为丙出国留学的

练习题库2022-08-02  32

问题 甲和乙结婚后育有一子丙,因生活窘迫,甲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50万作为丙出国留学的费用。20年后,乙在甲病逝之后自己买了一套房子,丙一直在外工作,没时间照顾乙,便请保姆丁照顾乙的生活,乙感恩于丁的贴心照顾,同时心疼丁没有固定住所,乙便和丁订立了居住权合同,但由于乙身体不便,便没有登记。不久之后,乙去世,未留遗嘱。根据上述材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乙去世时,丙对房屋享有继承权B.丙有权让丁离开该房屋C.乙和丁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D.在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丁死亡时,居住权才消灭

选项 A.乙去世时,丙对房屋享有继承权
B.丙有权让丁离开该房屋
C.乙和丁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D.在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丁死亡时,居住权才消灭

答案 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本题中,因为没有登记,所以丁自始没有居住权,因此,也就不存在居住权期限届满或丁死亡时,居住权才消灭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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