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和王某二人于2013年2月14日入室盗窃10000元,依法被公安机关逮捕。张

admin2022-08-02  16

问题 张某和王某二人于2013年2月14日入室盗窃10000元,依法被公安机关逮捕。张某聘请了律师丁某作为其辩护人,王某的母亲刘某作为其辩护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丁某有权直接会见张某,无须人民法院许可B.丁某有权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无须人民法院许可C.刘某如果与王某通信,应当经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许可D.刘某有权向本案的证人调取证据

选项 A.丁某有权直接会见张某,无须人民法院许可
B.丁某有权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无须人民法院许可
C.刘某如果与王某通信,应当经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许可
D.刘某有权向本案的证人调取证据

答案 D

解析 (1)选项AB: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会见和通信以及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无须经过人民法院许可;(2)选项C: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3)选项D:非辩护律师无权向证人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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