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因寻衅滋事被县公安局行政拘留3日,刘某不服,向市公安局提起复议。后市公安局维

考试题库2022-08-02  29

问题 刘某因寻衅滋事被县公安局行政拘留3日,刘某不服,向市公安局提起复议。后市公安局维持了该处罚决定,刘某仍然不服,又提起了行政诉讼,下列选项中不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是:A.刘某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B.此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C.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当以市公安局作为被告D.被告负有举证责任

选项 A.刘某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B.此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C.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当以市公安局作为被告
D.被告负有举证责任

答案 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诉讼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题复议机关市公安局维持了县公安局的行政行为,县公安局和市公安局是共同被告。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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