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为写一篇关于各部委副职分工的论文,从2011年5月中旬开始,先后向14个部委

资格题库2022-08-02  34

问题 李某为写一篇关于各部委副职分工的论文,从2011年5月中旬开始,先后向14个部委申 请公开各部委副职的分管部门、兼职状况等信息,但有三个部委拒绝公开。2011年9月,李某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将这三个部委告上了法院,要求判决三个部委公开相关信 息。在诉讼过程中,三个部委向李某公开了相关信息,李某撤诉。李某不服三部委的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为,受到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的保障。 这项基本权利是()。A.申诉权 B.信息公开权C.言论自由 D.从事科学研究的自由

选项

答案 A

解析 申诉权是指公民对因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错误或违法的决定、判决,或者因国家工作 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致使他或他的亲属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述理由,提出改正或 撤销决定、判决或赔偿损失的请求。其包括诉讼上的申诉权与非诉讼权的申诉权,本题李某所行使的是诉讼上 的申诉权。故A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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