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公务员类
甲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与乙电器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于2010年4月
甲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与乙电器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于2010年4月
admin
2022-08-02
34
问题
甲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与乙电器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于2010年4月 20日前供应100台空调给乙公司,总货款50万元,由甲公司送货上门并承担运费。乙公司应 于合同签订后3天内支付定金10万元,收货后3天内支付余款。当年4月初,甲公司听说乙公 司已经“空壳”,其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某将乙公司的资金划转到自己的个人账户,并以其个人名 义投资注册了丙服装有限公司。为防止交货后不能得到余款,甲公司将该批空调以总价45万 元卖给了另一家公司。2010年6月,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承担不能按期供货的违约 责任,并双倍返还定金。 对甲公司没有如期向乙公司供货的事实,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行使不安抗辩权不构成违约 B.构成违约C.构成预期违约 D.行使单方解除权不构成违约
选项
答案
C
解析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 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没有 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具有上述情形,故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A选项错误。
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限到来后 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甲公司于4月初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将该 批空调卖给另一家公司的行为表明其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后不能履行合同,故构成预期违约,C选项正确。
《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当事人可以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情形:(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 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 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案例中并未出现上述情形,故甲公司不能行使单方解除权,D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gongwuyuan/858127.html
本试题收录于:
公共基础知识事业单位题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
公共基础知识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合同,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的有()。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小李毕业后在某公司工作,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当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小李被告知不能转
甲向乙全款购买了一辆二手轿车,乙将车钥匙交给甲,并约定三天后一起去车管所办理过户
2022年6月26日,我国首个海洋油气装备制造“智能工厂”——海油工程()
2022年6月17日上午,我国第三艘航空母舰下水命名仪式在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江
2022年3月7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当前,要着力解决汽车等制造业领域(
赵某大学毕业后,到一家贸易公司上班,合同期限为3年。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若公司
某热电有限公司高温高压背压机组三期扩建项目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
甲科技有限公司,欠缴税款10万元,并且隐匿公司财产,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1
下列关于电子商务合同的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电子合同是一种民事法
随机试题
Thestudyoftherulesgoverningthewayswordsandphrasesarecombinedtoform
下列属于个人征信系统经济功能的是( )。A.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B.提高社会
若辨证为行痹,除主穴外应配用的穴位是A.肾俞、关元 B.大椎、曲池 C.肝俞
空白效应,是关于艺术作品审美欣赏的概念。它指的是作品留给读者想象和再创造的空间,
使用砂轮时,应经常调节砂轮防护罩的可调护板,使可调护板和砂轮间的距离不大于(
某一类高层综合建筑地上44层,建筑高度140m;地下一层为生活给水泵房、消
周红玲,女,29岁,广西人,大专学历,其父母在她幼年时离异,她随母亲生活。由于
证券公司的内部控制应当渗透到()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内部控制的空白或漏洞。A:
降结肠癌最早出现的表现中,较常见的是( )。A.排便习惯与粪便性状的改变 B
患儿,男,2岁,河南人。10天前随父母到广州,4天前开始出现发热、咳嗽,体温约3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