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批准房地产企业大力公司在一片旧居民区开发商品房,规划范围内的居民认为自己由

最全题库2022-08-02  38

问题 规划局批准房地产企业大力公司在一片旧居民区开发商品房,规划范围内的居民认为自己由于历史原因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但已经在该片土地上居住40年,规划局在大力公司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批准建房是违法的。如果居民不服提起诉讼,下列有关本案原告资格的说法,哪一项正确( )A、居民不是土地合法使用权人,不具备原告资格B、法院审查的对象是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居民权益是否合法不影响其享受原告资格C、规划行为是针对大力公司的,居民不是规划行为的相对人,故不具备原告资格D、居民在批准规划阶段不具备原告资格,一旦实施强制拆迁行为便享有原告资格

选项 A、居民不是土地合法使用权人,不具备原告资格
B、法院审查的对象是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居民权益是否合法不影响其享受原告资格
C、规划行为是针对大力公司的,居民不是规划行为的相对人,故不具备原告资格
D、居民在批准规划阶段不具备原告资格,一旦实施强制拆迁行为便享有原告资格

答案 B

解析 在起诉阶段,原告的权益是否合法并非法院审查内容,因而不影响其原告资格,所以A错误;《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2条规定:“与具体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这条规定明确了行政诉讼原告不限于行政相对方,所以C项错误;批准行为已对居民的利益产生影响,居民对于该行为属于“有利害关系”者,因此D也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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