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下列哪项不是特别行政区的对外事务权限内

题库2022-08-02  26

问题 依据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下列哪项不是特别行政区的对外事务权限内的具体事项?(  )A.签发护照和其他旅行证件B.实行出入境管制C.对国际协议是否适用于特别行政区发表意见并作出初步决定D.参与和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谈判

选项 A.签发护照和其他旅行证件
B.实行出入境管制
C.对国际协议是否适用于特别行政区发表意见并作出初步决定
D.参与和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谈判

答案 C

解析 C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七章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七章规定,特别行政区的对外事务权限包括:①参加与港澳特别行政区直接有关的外交谈判;②在经济、文化、体育等领域发展对外关系,签订和履行有关协议;③以适当形式参加有关的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④对国际协议是否适用于特别行政区发表意见;⑤签发护照和其他旅行证件,有权实行出入境管制;⑥经中央协助或授权,与各国或各地区缔结互免签证协议;⑦可在外国设立官方或者半官方经济和贸易机构,报中央备案;⑧经中央批准,可允许外国在特别行政区设立领事机构或其他官方、半官方机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gongwuyuan/846500.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