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秘的角落》中,朱朝阳与严良等在得知张东升杀人后,向其索要30万元用于给普普治

题库2022-08-02  20

问题 《隐秘的角落》中,朱朝阳与严良等在得知张东升杀人后,向其索要30万元用于给普普治病。之后,在警察查证该案时,朱朝阳对现场发生的杀人事件只字不提。假定,朱朝阳和严良均出生于1992年,整体事件均发生在2007年,普普比朱朝阳年纪小。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朱朝阳构成敲诈勒索罪和包庇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B.朱朝阳构成敲诈勒索罪,但不构成包庇罪C.朱朝阳构成敲诈勒索罪,但无需承担刑事责任D.朱朝阳不构成犯罪,但可以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

选项 A.朱朝阳构成敲诈勒索罪和包庇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B.朱朝阳构成敲诈勒索罪,但不构成包庇罪
C.朱朝阳构成敲诈勒索罪,但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D.朱朝阳不构成犯罪,但可以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

答案 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题中,朱朝阳出生于1992年,案件发生在2007年,案件发生时朱朝阳未满16周岁,且未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所以其行为不构成犯罪,不予刑事处罚,可以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gongwuyuan/2536793.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