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发文字号书写错误,正确的写法应该是()。 A.×发[2013]第23号

练习题库2022-08-02  40

问题 本文的发文字号书写错误,正确的写法应该是()。A.×发[2013]第23号B.×发(2013)023号C.×发[2013]23号D.×发(2013)第023号

选项 本文的发文字号书写错误,正确的写法应该是()。
A.×发[2013]第23号
B.×发(2013)023号
C.×发[2013]23号
D.×发(2013)第023号

答案 C

解析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IT9704-2012)》的规定,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故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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