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和许某系夫妻,共同经营了一家服装厂。经营期间,许某曾向银行借款50 万元用于

资格题库2022-08-02  44

问题 张某和许某系夫妻,共同经营了一家服装厂。经营期间,许某曾向银行借款50 万元用于服装厂的日常运营。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共同经营的服装厂归张某所有,共同所有的住房归许某所有。协议签订后,服装厂因经营不善难以偿还银行借款。关于该笔借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由张某承担全部责任B、应由张某和许某承担按份责任C、应由许某承担全部责任D、应由张某和许某承担连带责任

选项 A、应由张某承担全部责任
B、应由张某和许某承担按份责任
C、应由许某承担全部责任
D、应由张某和许某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典。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许某曾向银行借款50 万元用于服装厂的日常运营,这属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所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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