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以请客为名将高某灌醉,在两人走到一偏僻无人处时,将高某价值7000元的华为手

练习题库2022-08-02  36

问题 张某以请客为名将高某灌醉,在两人走到一偏僻无人处时,将高某价值7000元的华为手机拿走。张某的行为构成:A.诈骗罪B.盗窃罪C.抢劫罪D.侵占罪

选项 A.诈骗罪
B.盗窃罪
C.抢劫罪
D.侵占罪

答案 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张某以请客为名将高某灌醉,使得高某意志不清醒,将高某的财物抢走,“灌醉”属于其他方法的抢劫。所谓其他方法是指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使得被害人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而当场劫取财物的行为。如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利用催眠术催眠、将清醒的被害人乘其不备锁在屋内致其与财产隔离等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张某的行为属于抢劫罪。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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