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我国GD.P为184937亿元人民币,主要能源生产总量为228.9百万

admin2022-08-02  46

问题 2005年我国GD.P为184937亿元人民币,主要能源生产总量为228.9百万吨标准煤,主要能源为原煤、原油、天然气和水风核电,分别生产177.2百万吨标准煤、25.9百万吨标准煤、6.6百万吨标准煤和19.2百万吨标准煤。“十一五”“十二五”时期我国主要能源生产情况见下表。?????????表2006—2015年我国主要能源生产情况?????????单位:百万吨标准煤2015年我国非原煤主要能源产量之和占主要能源生产总量的比重与2005年相差A.4.3个百分点B.5.3个百分点C.6.3个百分点D.7.3个百分点

选项 A.4.3个百分点
B.5.3个百分点
C.6.3个百分点
D.7.3个百分点

答案 B

解析 根据题干所求“2015年……比重与2005年相差”可判定此题为两期比重问题。非原煤主要能源产量之和占主要能源生产总量的比重=原油生产量+天然气生产量+水风核电生产量/原煤生产量+原油生产量+天然气生产量+水风核电生产量=主要能源生产总量-原煤生产量/主要能源生产总量+1-原煤生产量/主要能源生产总量,代入表格数据可得:2015年比重1-261.0/261.0+30.8+17.7+52.5=101/362≈28%,代入文字材料数据可得:2005年比重1-177.2/228.9≈22.6%,二者约相差28%-22.6%=5.4%,最接近B项。
故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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