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有()情形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

最全题库2022-08-02  42

问题 证券公司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有()情形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A: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管理分支机构,或者将分支机构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给他人经营管理B:推荐的产品或者服务与所了解的客户情况不相适应C:未按照规定建立并有效执行信息查询制度D:证券公司未按照规定为客户开立账户

选项 A: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管理分支机构,或者将分支机构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给他人经营管理
B:推荐的产品或者服务与所了解的客户情况不相适应
C:未按照规定建立并有效执行信息查询制度
D:证券公司未按照规定为客户开立账户

答案 ABC

解析 证券公司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1)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管理分支机构,或者将分支机构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给他人经营管理。(2)未按照规定程序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3)推荐的产品或者服务与所了解的客户情况不相适应。(4)未按照规定指定专人向客户讲解有关业务规则和合同内容,并以书面方式向其揭示投资风险。(5)未按照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或者未在与客户签订的业务合同中载入规定的必备条款。(6)未按照规定建立并有效执行信息查询制度。(7)未按照规定指定专门部门处理客户投诉。(8)未按照规定存放、管理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证券公司未按照规定为客户开立账户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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