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后该合伙企业经营亏损,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根

考试题库2022-08-02  53

问题 甲、乙、丙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后该合伙企业经营亏损,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甲、乙、丙对该债务应承担(  )。A.无限责任B.按份责任C.无限连带责任D.有限连带责任

选项 A.无限责任
B.按份责任
C.无限连带责任
D.有限连带责任

答案 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题干中,甲、乙、丙三人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合伙企业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甲乙丙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C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809467.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