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签发票据给乙,丙从乙处窃取票据,丁明知丙是窃取而受让票据,丁又将票据赠与不知情

题库2022-08-02  33

问题 甲签发票据给乙,丙从乙处窃取票据,丁明知丙是窃取而受让票据,丁又将票据赠与不知情的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戊为基于善意的合法持票人,可以请求付款B.付款人可以经乙通知止付为由拒绝付款C.戊提示付款遭拒绝后可向甲追索D.戊被拒绝付款后可以向丁追索,丁清偿后可以再追索

选项

答案 B

解析 票据作为完全有价证券,是指其权利与票据的占有不可分离,票据上权利的发生、转移、行使,均须依合法票据行为才能进行。丙并不因支付对价而取得票据权利,戌取得票据并没有支付对价,也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情形,不享有票据权利。乙作为票据合法持有人可以通过挂失止付的方式进行权利救济,经挂失后付款人便可以止付。因此,选项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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