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订立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于1月8日交货,乙在交货后的一周内付款。交货期届满

admin2022-08-02  46

问题 甲与乙订立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于1月8日交货,乙在交货后的一周内付款。交货期届满时,甲发现乙有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的行为。对此甲可依法行使(   )。A.先履行抗辩权B.同时履行抗辩权C.不安抗辩权D.债权人撤销权

选项 A.先履行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债权人撤销权

答案 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本条规定的是不安抗辩权。
甲发现乙有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的行为,其可以依法行使不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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