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曾于2015年7月在甲期货公司从事过期货交易。2016年6月,经人介绍,乙期

admin2022-08-02  45

问题 王某曾于2015年7月在甲期货公司从事过期货交易。2016年6月,经人介绍,乙期货公司与王某签订期货经纪合同,经办人员向王某出示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但未让其签字确认,2016年8月,王某在乙期货公司进行期货交易,累计亏损20万元。对于王某损失,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由乙期货公司承担B.由签订期货经纪合同的经办人员承担C.由王某承担,因为王某已有交易经历D.由介绍人承担,因为介绍人从期货公司获得介绍费

选项 A.由乙期货公司承担
B.由签订期货经纪合同的经办人员承担
C.由王某承担,因为王某已有交易经历
D.由介绍人承担,因为介绍人从期货公司获得介绍费

答案 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期货公司在与客户订立期货经纪合同时,未提示客户注意《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内容,并由客户签字或者盖章,对于客户在交易中的损失,应当依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根据以往交易结果记载,证明客户已有交易经历的,应当免除期货公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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