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题库2022-08-02  58

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可以认定为刑法,“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行为包括(  )A.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申报、撤单,误导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并进行与申报相反的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的B.利用虚假或者不正确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或者谋取相关利益的C.通过策划,实施资产收购,误导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的D.通过囤积现货,影响特定期货品种市场行情,并进行相关期货交易

选项 A.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申报、撤单,误导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并进行与申报相反的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的
B.利用虚假或者不正确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或者谋取相关利益的
C.通过策划,实施资产收购,误导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的
D.通过囤积现货,影响特定期货品种市场行情,并进行相关期货交易

答案 ABC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
(一)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的;
(二)通过对证券及其发行人、上市公司、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并进行与其评价、预测、投资建议方向相反的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
(三)通过策划、实施资产收购或者重组、投资新业务、股权转让、上市公司收购等虚假重大事项,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的;
(四)通过控制发行人、上市公司信息的生成或者控制信息披露的内容、时点、节奏,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的;
(五)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申报、撤单或者大额申报、撤单,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并进行与申报相反的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的;
(六)通过囤积现货,影响特定期货品种市场行情,并进行相关期货交易的;
(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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