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具有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

admin2022-08-02  44

问题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具有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实施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的B.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实施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的C.行为人明知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被有关部门调查,仍继续实施的D.五年内因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选项 A.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实施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的
B.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实施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的
C.行为人明知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被有关部门调查,仍继续实施的
D.五年内因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答案 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D应该为二年内因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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