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B区人民法院继续受理。因为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
2.甲市A区人民法院、乙市B区人民法院、甲市C区人民法院、乙市D区人民法院等与此空调买卖合同纠纷有实际联系的法院。
3.甲市A区人民法院和乙市D区人民法院。
4.这是财产损害和人身伤害的侵权诉讼,可由丙县人民法院或者乙市D区人民法院管辖。就桑塔纳被撞来说,应由财产的所有人即刘某作原告,对于造成刘冰腿部受伤的侵权行为应由受害人作原告,即刘冰为原告,由于其未成年可由父亲刘某作法定代理人。两个侵权之诉的被告均为侵权行为人快捷运输公司。
5.乙市B区人民法院和甲市E区人民法院。
6.原告的法定代表人发生更换的,应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法定代表人进行的诉讼行为有效。
7.法院进行调解并制作调解书违反了自愿原则,因此不合法。
8.对三苗公司的上诉上级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因为对调解书不能提起上诉。
本题案情比较复杂,设问也比较多,欲正确解答本题应从以下三方面人手:首先,要厘清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确定纠纷的性质。其次,熟练记忆特殊地域管辖、管辖恒定原则以及当事人等传统考点。最后,要掌握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对协议管辖制度所作的修改,主要包括三个要点:其一为适用协议管辖的案件种类由旧法的“合同纠纷”扩大至“财产权益纠纷”;其二为可约定的管辖法院由旧法的“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扩大至“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其三为删掉了涉外程序中的涉外协议管辖的特别规定,将国内与涉外的协议管辖进行了统一。管辖制度和当事人制度为案例分析题的常考考点,考生一定要加强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