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效。该约定系当事人订立合同自由的表现,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若甲、乙的合同没有约定租赁租期,应由当事人依《合同法》第61条规定的原则进行确定,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3.甲可以在租赁期内出售其出租的房屋。甲出售房屋的行为有效。出租人甲享有对房屋的所有权,其处分行为有效。
4.丙不能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乙在2012年1月租期届满1年时支付租金。
5.有权。丙作为出租人,乙违反了租赁合同中不能转租的约定,丙有权据此解除合同。
6.应当由乙向丙承担赔偿责任。转租合同中,由承租人乙对次承租人丁的行为承担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转租情形是司法考试的重点,考生要掌握以下内容:
(1)合法转租当事人的法律关系。次承租人的行为由承租人承担责任;次承租人有代位清偿请求权。(2)超期转租无效、非法转租无效。若出租人6个月内没有表示异议的视为同意;不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选择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或请求次承租人将房屋返还给承租人。